全校师生:
根据《攀枝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攀学院〔2020〕68号)、《关于印发《攀枝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学院〔2025〕73 号)和《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学院〔2023〕14 号)文件精神,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工作会议,经审核,139名学生(包括普教学生38名、继续教育学院学生101名)达到学校的授位条件,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12月29日至12月30日下午6点止,全校师生均可以对该名单进行监督。
投诉地点:校学位办3377851、教务处3375394或校纪委3379903,投诉人投诉时需实名投诉,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攀枝花学院2025年12月学生授位情况公示表
校学士学位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