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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教学工作纪律的通知

2025年03月06日 jwc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维护良好教学秩序,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攀枝花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攀学院〔202212号)、《攀枝花学院课堂教学听评课管理办法》(攀学院〔202485号)、《攀枝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攀学院〔2019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严肃教学工作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教学单位主体责任

(一)加强政策文件学习。各教学单位应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快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潜心育人。

(二)严格课堂教学检查。教学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应深入教学一线,开展常态化巡查。对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应及时批评教育,并依据《攀枝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三)规范课表执行管理。维护课表严肃性,教师调课、停课须提前在教务系统完成审批。因会议、培训、病假等调课须提供相关证明,教学单位应严格审核。

(四)加强院级督导管理。及时将课堂听课建议反馈至相关教师,充分发挥督导在稳定课堂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和提升教学质量等方面的作用。

(五)落实领导把关制度。线上线下听评课、资料调阅等教学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把关制,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对因纪律不严、工作失职等影响学校教学工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二、明确任课教师职责

(一)强化课堂教学责任。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应对课堂纪律、教学内容、教学质量全面负责,不得随意调整教学进度和内容。严格按照《攀枝花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备课、讲课,确保课堂教学质量。

(二)规范教学时间使用。教师应确保课堂教学时间主要用于知识讲授与师生互动。确需采用视频播放、作业布置、学生朗读、学生自习或阅读等辅助教学形式的,单次持续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每节课(45分钟)内累计不得超过15分钟。一学期内出现2次不符合上述规范要求的,取消责任人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该学年教学质量认定为不合格。

(三)严守课堂教学纪律。任课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授课教室,并带齐教学资料。未经审批不得无故调课、停课或由他人代课。确需调课、停课的,应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因突发情况无法事先办理手续的,应及时向学院教学秘书、分管教学院长说明情况,事后及时补办手续。对专家组抽查中无故缺席者,将依据《攀枝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追究教学单位管理责任。

(四)加强课堂秩序管理。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引导学生"坐到前排来、把头抬起来、带着教材来、提出问题来"。对上课睡觉、玩手机、吃零食、交头接耳、大声喧哗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规范教师课堂行为。上课期间应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不得在课堂上接听、拨打电话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六)落实听评课制度。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攀枝花学院课堂教学听评课管理办法》,亲自执行听评课任务。对虚构听评课事实的,将依据《攀枝花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七)完善教学文档管理。全面清查整理教学文档,包括教学日历、教案或教学设计、讲稿或课件、考试课程的试卷及过程考核材料、实验教学文档、实习(实训)教学文档、课程设计文档、毕业设计(论文)文档等,做到课前准备充分,课中落实教学设计,课后及时规范整理存档,形成教育教学过程闭环管理。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作为、查漏补缺,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审核评估期间的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攀枝花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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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