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73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给学生提供更好的实践条件,现开展2021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
求有省级一流专业的学院必须申报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鼓励校级一流专业学院参与申报,已认定和立项建设的教育部、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不再重复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请于11月22日之前将附件2、附件3和支撑材料(电子+纸质签字盖章)交到实践科。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四川省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
附件3:四川省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