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特色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省级特色学院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具体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特色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4)。
二、基础条件
1.未来技术学院。所在学校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点,具有相关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依托学科原则上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Ⅰ类、Ⅱ类建设学科;拥有高水平教学团队和跨学科、跨主体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基础教研室健全,核心骨干队伍稳定,具有前沿技术研发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与相关领域科研院所、重点行业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等建立稳定的技术创新合作关系,初步形成理念先进、运行顺畅的管理体系;学校能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办学空间,在经费投入、资源配置、政策支持等方面能够对未来技术学院建设提供充分保障。
2.专业特色学院。学校具有在相关领域优势特色明显的实体性二级学院,且有明确的行业产业服务面向和清晰的特色发展方向;拥有与申报领域建设方向高度相关的优势学科和专业群,相关学科和专业特色优势明显,在省内乃至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已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链牵头部门支持,并与链主企业或重点单位建立可持续的合作关系,共建有产业学院、联合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等合作平台,具有较为健全的协同育人基础;学校高度重视,在经费投入、资源配置、政策支持等方面能够对专业特色学院建设提供充分保障。
三、材料报送
请要申报的学院于2026年11月19日前,将申报书(附件1或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的WORD 版与PDF版打包后,以“学院名称+省级特色学院”命名发送至邮箱7682211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洪,15328142626
附件:1.四川省未来技术学院申报书
2.四川省专业特色学院申报书
3.特色学院申报汇总表
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特色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