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品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省级应用型品牌专业(群)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具体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品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3)。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名额:各学院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专业发展规划以及专业实际情况,对申报专业的特色优势及支撑引领行业产业发展的情况等进行充分论证,择优推荐申报,学校将择优推荐2个上报省教育厅。鼓励以“牵头高校+链主企业+参与高校”联合体方式申报。
2.师资队伍:申报专业(群)核心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行业企业实践经历,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行业影响力;教学团队具有服务行业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等经历;专业(课程)师资队伍实力较强,承担过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与产教合作项目,并取得优秀成果。专业教师中行业、企业、实务部门兼职教师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25%,专任教师中“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不低于 60%。
3.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2026年11月19日前,将申报书(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的word 版与PDF版打包后,以“学院名称+省级应用型品牌专业(群)”命名发送至邮箱7682211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洪,15328142626
附件:1.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品牌专业(群)申报书
2.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品牌专业(群)申报汇总表
3.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品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