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202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及培训会议等相关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度实验室信息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实验室信息统计是准确掌握全校实验室相关数据、提升实验室建设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坚持依法统计。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专人填报,确保本次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同时,要统筹做好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确保两项工作数据之间衔接一致、互为印证。
二、工作内容
1.请各单位按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表格要求认真进行信息统计并上报,没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单位不用填附件1(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
2.各单位在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前,应详细阅读填表说明,注意附件2中“实验所属学科”、附件3和附件4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查询网址:http://systj.buct.edu.cn:81/zbdm.htm),并参考2024-2025学年上报数据,根据一年来数据的变化,形成本次需要提交的统计数据。
3.附件2(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不报送,但需在原实践教学排课系统,对有误信息进行修改,最后由学校统一导出。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所统计的实验室信息数据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各单位应于2026年9月17日(18:00)前将电子档和纸质档(需领导签字并盖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孙老师,联系电话:3370661。
附件:1.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
2.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
3.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4.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5.填表说明
教务处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