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OBE教育理念,推动人才培养与四川省优势产业全面对接,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关于修订202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定形式:
采取专业负责人现场汇报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二、 汇报要求:
各专业汇报内容需全面展示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逻辑闭环,重点考察“产业/行业需求→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的映射闭环是否合理。各专业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一)汇报PPT(内容要点包括:①调研基本情况(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校友、在校师生等的意见);②修订依据与思路;③主要修订内容及变化说明;④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⑤课程体系及支撑矩阵;⑥核心问题及解决办法;⑦特色和亮点等);
(二)202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PDF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7份。
请于2026年7月6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23409574@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弘毅楼217室席老师处。
三、审定内容:
(一)培养目标 :是否符合学校定位、是否对接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是否体现专业特色;
(二)毕业要求:是否覆盖“知识、能力、素质”三维目标、是否可衡量、是否支撑培养目标实现;
(三)课程体系:是否与毕业要求形成清晰支撑矩阵、课程设置是否科学、是否体现交叉融合与前沿性;
(四)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比例是否达标(理、工、农、医类专业不低于35%,文、管、经、法类专业不低于30%,艺术类专业不低于40%);实践课程体系是否体现以学生能力达成的层层递进关系;
(五)规范性:格式是否规范、学分学时计算是否符合学校标准、前后逻辑是否自洽。
四、审定流程:
(一)专业负责人汇报,时间10-15分钟;
(二)专家组成员质询并给出审定意见,时间10-15分钟。
五、具体时间及分组安排。
时间安排:2026年7月10号下午2点30分-6点30分。
分组安排见附件1。
另:电气学院、生化学院、土建学院、艺术学院、经管学院等5个学院各邀请1名其他高校专家作为审定专家;数计学院、智能制造学院、钒钛学院、康养学院、法学院等5个学院各邀请1名行业或企业专家作为审定专家。(请邀请校外专家的学院于7月3日前到弘毅楼215室领取校外专家的邀请函,7月7日前将校外专家相关信息统计表(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QQ邮箱76822112@qq.com)
六、其他
7月15日前,请各学院将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的2026版人才培养方案定稿(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2026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材料(PDF签字盖章版)发送至QQ邮箱723409574@qq.com,同时如果教务管理系统中需要调整的也请一并完成。
附件:1. 2026版人才培养方案审定工作-分组情况
2. 2026版人才培养方案审定工作-校外专家信息统计表
教务处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