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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诚信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5年05月26日 jwc 点击:[]

各二级学院

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已全面展开近期发现个别学生通过网络购买论文(设计)资料等学术不端行为,严重违反学术诚信原则。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道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现决定对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开展学术诚信专项自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自查对象

开展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学生、指导教师、二级学院。

二、自查内容

1.第一类: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买卖、代写等情况;

2.第二类: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等情况;

3.第三类:论文实验研究数据(代码等)是否为学生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三、工作流程

1.各二级学院应于2025528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做好工作部署,将自查工作相关要求及时转达师生。

2.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应指导学生于2025530日前根据自查内容完成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二级学院汇总。对于无法自行判断的情况,可作为疑似情况进行上报,由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教师共同判定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3.各二级学院于202462日前,将学术不端行为自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附件1),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自查论文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学风建设,严格论文审查,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加强教育宣传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指导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学科知识传授、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教育和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抵制不端行为。

(三)依法依规处置

各二级学院对自查发现的涉嫌学术不端行为,应及时制止和纠正;对应自查报告而不报告的,一经发现,学校和学院将加重处罚涉事学生和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加强对涉事学生的论文指导,合理调整论文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尽最大可能降低影响,确保论文质量和按计划完成。

(四)严格责任落实

各二级学院是开展自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指导教师职责,加强学位论文全过程管理,及时摸排并报告论文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指导教师是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

(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二级学院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学位论文原创性审查;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做好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教务处将依据有关动态监测数据,对教学单位进行专项督导。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812-3370661

附件:学术不端行为自查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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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教务处